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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 Factor蜜丝佛陀

创建于1909年 / 美国    所属公司:P&G(宝洁)

  • Max Factor
    Max Factor
    1872-1938
1872年,Max Factor(蜜丝佛陀)先生出生于波兰一个犹太人家庭,在这个有着10个兄弟姐妹的清寒家庭里,父母无力供他接受教育,于是8岁那年,蜜丝佛陀就被送到牙科诊所当小学徒。

14岁时,蜜丝佛陀来到俄国发展,进入皇家剧团负责假发制作与化妆等事宜,也开始了他与彩妆的初次接触。之后,他在莫斯科市郊开设了专卖各式润肤露、腮红、香氛和假发的小店,名气渐为宫中贵族所知。但是好景不久,俄国局势出现了动荡,蜜丝佛陀决定远渡重洋到新大陆寻求机会。这个决定不仅改变了他的一生,同时也影响了今日的化妆世界。

1909年,来到了美国的蜜丝佛陀看准化妆市场需求,在洛杉机戏院区开设了专卖假发和化妆品的专卖店,其中就有了他自己发明的假睫毛。

一开始时,蜜丝佛陀的小店贩卖着从德国进口的化妆品,也经常对前来求教的演员提供化妆上的建议。当时在好莱坞,电影是新兴事业,没有专为明星而设计的化妆品,随着光临小店的演员不断增多,蜜丝佛感受到新兴的电影事业确实需要一种全新的化妆技巧。

蜜丝佛陀回忆他第一次在电影中看到演员泛着油光的厚重妆容,他当时的反应是:“真实吓死人了!”因为那时演员们都是用油彩来化妆,脸部的妆在镜头上看就是厚厚的一层浓妆,又泛着油光,显得僵硬不自然。在这样的惊吓之下,他终于在1914年研发出一款新配方的膏状清爽彩妆,叫做Flexible Greasepaint(清爽彩妆),这也是历史上第一个为电影拍摄而研发的化妆品。从此,好莱坞演员终于可以丢掉让肌肤窒息的油彩了。

1920年,Max Factor 首次以“Make-up”一词指代彩妆用品,代替以往笼统指代护肤和彩妆的Cosmetics 一词,并沿用至今。同年,Max Factor 推出了第一套供大众使用的彩妆用品Society Make-up,从此,化妆不再是电影界的特权,而成为每个女性生活中的一部分。

也是从那时开始,蜜丝佛陀即不断地改良、创新,持续推出新产品,成为化妆品产业的先锋。1928年中,他发明了Panchromatic 彩妆用品,专门适用于当时最新,阴影敏感度高的黑白影片。因为这项新发明成功,电影艺术及科技奖对他的贡献特别给予了肯定。同年蜜丝佛陀冲出好莱坞,推出Color Harmony 化妆品系列在全国发行,他成为了美国女人心目中的英雄。

因其在艺术和科技方面的非凡成就以及对电影业的杰出贡献,Max Factor 先生被邀请在好莱坞星光大道上留下荣耀之星。作为惟一一个彩妆品牌获得的如此殊荣,这个灿烂夺目的金色五角星向每个来往过客无声地宣告着Max Factor 品牌无上的荣耀与成就。其后此星状符号也成为了蜜丝佛陀早期的标志。

1973年,为了彩色电影而推出的Pan-Cake 粉底,也一举成为市面上最畅销的化妆品。这不仅使得银幕大明星如影后贝特•戴维斯,将他视为拯救美丽的英雄,也使得众女星纷纷在广告中为其产品代言。此后,蜜丝佛陀的名字一直与好莱坞形影不离。同年,他发展出携带合适的彩妆用品(第一次将化妆品与镜子结合成盒式彩妆),以符合彩色电影的需求。之后蜜丝佛陀先生又为美国两大电视网发展出适合上电视彩色屏幕的彩妆用品,这项发明不但是当时的创举,他制定出的彩妆摄影也成为彩色电视的制作标准。


Max Factor先生为为玛丽莲•梦露化妆(上图)。从早期电影演员厚厚的油彩妆开始,蜜丝佛陀神奇地为Joan Crawford(琼•克劳馥)、Elizabeth Taylor(伊丽莎白•泰勒)、Debra Winger(黛博拉•温姬)、Julia Roberts(茱莉亚•罗勃兹)等银幕巨星创造出无人能及的绝代风华。蜜丝佛陀化妆品更是呈现女星们风采的功臣,因为蜜丝佛陀的贡献,银幕中耀眼的巨星即使在近距离、巨细靡遗的特写镜头中,仍然呈现完美无暇的自然肤质。

蜜丝佛陀先生于1938年去世,其子小蜜丝佛陀继承父业,陆续推出一系列对化妆品业产生革命性影响的彩妆品,包括粉条与水粉饼,及棒状刷子型睫毛膏等。此时,海外业务也如火如荼地展开,1930年蜜丝佛陀的出口部门设立后,便扩大成为国际的化妆几护肤用品公司及品牌。它于1930年进入欧洲市场,50年代开始进驻日本与菲律宾等地。

尽管在20世纪80年代蜜丝佛陀还锐不可挡,但这样的盛况,却在美国蜜丝佛陀数度转卖后急转直下。其实,早在60年代末期,蜜丝佛陀已面临新品牌辈出、发展迟滞的困境。终于在1973年,蜜丝佛陀家族决定将品牌转卖给诺顿西蒙公司(Norton Simon Industries,NSI)。而后又美国******仪器公司毕萃斯及 露华浓 化妆品公司并购,历经三度转手,到1991年被宝洁公司(P&G)收购,品牌声势早已不复当年。宝洁公司多次更换蜜丝佛陀LOGO,没有统一的品牌形象,致使消费者无可适从。

经历行销动作与市场运筹后,蜜丝佛陀声势逐渐回升,但真正开始大鸣大放,却是姐妹品 —— SK-II (SK-II 隶属蜜丝佛陀)。1994年,宝洁为了强化品牌定位把 SK-II 从蜜丝佛陀独立出来。到了1996年,SKⅡ开始走明星代言广告的策略,SK-II 几乎可说是一夕见爆红,蜜丝佛陀的声势也被拉抬起来,被看成是“母以子贵”。

今天,蜜丝佛陀的产品销售到全世界130个国家,而公司追求产品不断创新的坚持仍旧在全球四个研发中心里获得证实。蜜丝佛陀,正如作家Fed E Basten在《Max Factor's Hollywood:Glamour,Movies,Make-Up》一书中所形容:如果这个世界没有了蜜丝佛陀,好莱坞的电影世界,可能不会是现在看到的样子,而女人的样貌也可能大不同了,这不只是对过去的描述,也是现在式,更是未来式。